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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管理办法


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管理办法

2021520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三届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)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水利工程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会员发展、服务和管理工作,维护会员权益,充分发挥其作用,确保健康、有序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、权利、义务等依照《章程》的规定执行。

第三条 会员应当遵守《章程》和本办法,自觉履行会员义务,正确行使会员权利。

第二章 会 员

第四条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其中单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。

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由五年一届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

第五条 入会条件。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、运行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供货、招标代理、质量检测、信息化、科研、教育等单位、有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相关组织及个人,承认协会章程,均可申请加入协会。

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?讨论通过,发给会员证。

第七条 每个单位会员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,代表本单位履行会员职责。会员代表原则上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。

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

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(一)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协会的活动;

(三)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
(一)执行协会的决议;

(二)维护协会合法权益;

(三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五)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六)宣传协会的宗旨和作用,关心协会的建设与发展。

第四章 会员会费

第十条 会员应当按照《章程》和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按自然年及时、足额交纳会费。

第十一条 会员会费标准如下:

(一)常务理事单位:9000/年;

(二)理事单位:6000/年;

(三)会员单位:3000/年;

(四)个人会员:300/年。

第十二条 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应按照会费标准于批准入会后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,以后按年度交纳。

第十三条 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会费标准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。

第十四条 协会秘书处在确认会费到账后,及时开具《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(电子)》。

第五章 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

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需书面提出申请,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后,予以批准并及时注销会员证书。

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、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?罚,或严重违反章程以及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自律公约》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准则》的,由协会秘书处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书面劝诫、通报批评、公布其不良行为等,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
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七条 协会可根据本办法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补充规定。

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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