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水协〔2024〕23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管理工作细则》(中水协〔2020〕38号)规定,现批准《水利工程标识标牌》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能力评价导则》2项标准立项。
为更好的完成编制工作,经研究决定,在会员内广泛征集参编单位及编写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(一) 参编单位
1.申请参编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。
2.申请参编《水利工程标识标牌》的单位应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经验,指导或组织过所属水利工程标识标牌工作;申请参编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能力评价导则》的单位近五年内需承担过至少2个中型或1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。
3.申请参编单位应重视标准化工作,具有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经验,并能够推荐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,按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,确保编制质量。
4.有能力提供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所需的技术、人力和经费支持。
(二) 编写人员
1.具有广博、扎实的水利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2.申请参编《水利工程标识标牌》的人员需熟悉水利工程标识标牌相关工作;申请参编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能力评价导则》的人员需熟悉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相关工作。
3.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。
4.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5.熟悉标准编写的有关规定。
6.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全过程参与。
二、申报方式
请申请单位填写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将电子版(word)发送至邮箱,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24年6月15日前寄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丹、朱毅番
联系电话:010-63467659、63462280
电子邮件:zyf@cweun.org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816室
邮编:100055
附件: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
中国水利工程协会
2024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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